服务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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输液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2026/10/20 浏览次数:

一、输液前

1.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您的药物过敏史及心肺疾病史。

2.请勿空腹输液,建议酌情进食,避免输液过程中出现胃肠道不适。

3.请保持输液室安静整洁,勿大声喧哗、乱丢垃圾、随地吐痰。

4.除工作人员及输液患者外,其他人员请勿在室内逗留陪护。

二、输液中

1.请勿自行调节滴速,以免发生输液反应。

2.输液过程中如出现心慌、气短、恶心、呕吐、头晕、皮肤瘙痒等不适,请立即告知医护人员。

3.若穿刺部位出现疼痛、肿胀,请立即告知,切勿自行处理。

4.穿刺侧肢体不宜过度活动,以免针头脱出血管造成皮下肿胀。

5.如需去卫生间,请呼叫护士协助。

三、输液后

1.拔针后用食指、中指、无名指三指并拢,顺着血管走向(纵向)按压针眼处,持续 5-10分钟,切勿揉搓。

2.凝血功能异常或服用抗凝药物者,请适当延长按压时间。

3.输液结束后请在输液室观察,确认无不适后方可离院。

四、特别提示(头孢类药物)

1.本院处方开具的头孢类药物:按本院诊疗规范,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;停药超过24小时再次使用者,须重新皮试。

2.皮试后20分钟内不得离开输液室,如有不适立即告知。

3.用药期间及停药后7日内禁止饮酒,严防双硫仑样反应。

感谢您的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

如对我们的工作有意见或建议,欢迎随时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