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共卫生服务



一、服务对象

   学校师生及社区居民诊断明确精神疾病患者。

二、服务内容

(一)患者信息管理

 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,填写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表。

(二)随访评估  定期随访、评估、转诊至专科医院取药。

(三)分类干预

   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、精神症状是否消失、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,工作、社会功能是否恢复,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。

(四)健康体检

   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,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,每年进行 1 次健康检查,可与随访相结合。

 

  负责科室:全科诊室104

  负责人:于靖医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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