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号、收费处工作制度
1.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。
2.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,对病员要态度和蔼,坚持文明用语,解释问题要耐心 ,对病员不顶、不气、不刁难。
3.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、仔细,努力提高工作效率,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。
4.收据要项目齐全,字迹清晰,准确无误,接收现金要唱收付,当面点清。
5.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,不准挪用公款,做到日清、日结、填制日报表,核对无误后,将款、表存根交汇总会计。
6.妥善处理病员退款,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,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。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。
7.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,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,否则追查处理。
8.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,做到人离加锁,出入带锁,注意安全。非本室人员,未经许可不得入内,严禁室内会客。
9.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,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,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,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,要做到“顺号发放、销号收回”。如遇问题,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,报请领导处理。
10. 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、收费,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。
挂号室温馨提示:
付款方式
一、 现金
二、 POS机
门诊挂号时间
普通门诊 07:55—11:25 ; 13:25—17:25
节假日门诊 08:25—11:25 ; 13:55—17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