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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诊规定
发表时间:2016/09/12 08:44:54      

 

 

1、本校学生、在职教工、离退休人员持就诊卡于挂号处(收费处)挂号;

2、相应科室就诊(全科、口腔);

3、根据病情,如我院诊疗条件不足或检查设备受限者,转诊必须经相应科室负责转诊的医生同意,开具转诊单方可转诊上级合同医院(北医三院)或相应专科医院就诊;如需行重大检查(金额大于200元),需经转诊的医生同意;用药原则根据公费医疗规定,急性病天药量,慢性病天药量,十种慢性疾病对于离退休人员或行动不便者最长延至30天药量;

4、如需转诊复诊,需再次经相应科室负责转诊的医生同意,方可复诊;

5、如我院开诊时间内,根据病情需北医三院急诊就诊,正常工作日需经相应科室负责转诊的医生同意;周末或节假日期间需经值班医生同意转诊,方可至北医三院急诊;

6、如我院非开诊时间患者出现急症,仅限北医三院急诊就诊;原则上只允许开具天药量,最多不超过3天用药,就诊后需尽早返回我院找相应科室负责转诊的医生补开转诊单;

7、转诊医院就诊后,需持该医院病历、检查结果、药方的底方及发票等材料,方可按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给予报销。具体报销规定详见公费医疗栏目中的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》学生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及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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