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出具预约报销号;
2、出具公费医疗卡;
3、学生、在职教师/员工、住在矿大院内的退休人员出具转诊单;
4、医院正式黄色发票(收费窗口打印),线上/柜台机交费的白色热敏小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,必须去医院收费窗口补打正式黄色发票,报销期限以发票日期为准2月之内有效;
5、如黄色发票上未打印明细单或明细单不完全,需另外出具明细单(显示报销类型,如无自付、部分自付、全自付);
6、急诊必须出具急诊病历,急诊药量限制当日当次量;
7、如果是外伤,学生、在职教师/员工必须出具外伤病情说明(矿大官网“校医院”点击“下载专区”有模板);
8、大额检查(≥200元)/特殊检查需在转诊单上有转诊医生标注同意该检查,方可报销;
9、大额检查/特殊检查/重复检查,尤其是产检,根据病情,必要时需出具病历;
10、如开具药物(发票上显示西药/中药/中草药),必须出具药物处方;
11、药量严格遵守急性病三天慢性病七天原则,除医保规定的十种慢病(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脑血管病、前列腺增生、慢性肝炎、肝硬化、癌症、精神疾病、结核病),在职员工、退休人员药量可延长至1月,其他慢性病处方上标注行动不便者可延长至半月。
12、初次转诊到北医三院,限北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内的一线用药;如治疗效果不好,再次就诊后如开具二线用药,必须在处方上或病历上注明“一线用药无效或耐药”,并且药品为诊断适应征,方可报销;
13、住院报销需提供医院正式黄色发票、诊断证明、费用明细单;非合同医院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;外地急诊住院报销具体材料以及学校公费医疗相关文件、规定详见矿大官网“校医院”中“政策法规”的“医保文件”里。